高院民事案试行视像聆讯 限口头陈辞

发布 : 2020-4-0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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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法院在疫情下停摆超过两个月,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以视像会议聆讯,以加快处理积压的案件。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早前发声明指出,正考虑不同资讯科技应用,如使用电话、视像会议等听取陈辞。司?x??构昨(2日)公布指引,高等法院民事案件会试行视像会议形式,进行遥距聆讯;有关指引将于今日(3日)正式实行。

须法庭主动建议 考虑引其他电子媒介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遥距聆讯指引中表示,由于部分民事案件需作口头陈述,法庭希望借助视像科技聆讯,让诉讼双方和法庭实时互动,在最短时间内处理陈辞和证供。

潘官指出,在高院原讼庭及上诉庭内,所有能在两小时内完成口头陈辞的聆讯,都可考虑采用视像会议,但审讯不包括在内。

潘官表示,第一阶段的遥距聆讯会使用法庭现有视像会议设施,将会因应法例、技术等因素,考虑引入其他电子媒介。现阶段只能由法庭主动建议使用视像会议,诉讼各方若不同意,可提出书面陈辞。该指引由今日起生效,视像会议的聆讯将公开进行,市民及记者可出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