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改勾x??没令涵盖范围扩大 陈文敏:「行为」「活动」空泛 港例少用

发布 : 2020-5-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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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全国人大昨日通过授权常委会订立「港区国安法」,草案将原本提及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修订为「行为和活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认为,加入的字眼没有令涵盖范围扩大;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说,香港法例甚少用「行为」、「活动」等字眼,称较空泛;另有法律学者指字眼并非普通?x??用词汇。

吴秋北称草案更全面

黄玉山料仅统一用字

港区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昨日接受港台访问时称,「活动」字眼令草案更全面、准确针对颠覆国家行为;另一人大代表黄玉山称,相信修改只是文字用统一字眼。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草案修改字眼不代表立法内容会受此影响,指人大法例草案作轻微修改很常见,相信修改是因为原稿分别用行为或活动,有欠统一。陈弘毅不认为修改后会令立?x??盖范围扩大,「任佾x??动都是有人的行为,才会出现活动」,不相信两者有很明显分别。

陈文敏认为,香港法例很少用「行为」或「活动」,因太空泛,而会较具体指明什么行为或活动属遾x??,例如参与、组织或在场等。被问到有说?x??行为是个人、活动属集体,陈文敏称严格而言「行为」亦可集体,但既然草案区分两者,他预料会将「活动」的范围扩阔,当个人行为成为集体活动的一部分时,刑罚亦可因而加重。

张达明指非普通?x??例词汇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亦称,有关词语「并非普通法的惯例词汇」,这亦反映内地所用字眼较宽阔的问题,认为行为加上活动亦会令范围更阔,但亦要视乎下一步如何立法。他又指出,目前最清晰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上周的说法,相信未来国安?x??针对鼓吹港独自治、捣乱秩序及污蔑国旗等行为。

(港区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