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断前夫生殖器冲马桶 二审判妇人8年
发布 : 2020-5-3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新竹县黎姓妇人被控假意要与陈姓前夫行房,趁机持剪刀,剪下前夫的生殖器官,并丢入马桶冲走。一审以重伤害罪判黎姓妇人8年,经上诉,二审昨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可上诉。
新竹地检署调查,59岁黎姓妇人与57岁陈姓男子,虽已离婚仍同居,黎妇不满陈男喝酒、赌博,甚至在外与其他女子暧昧。
检方指出,去年7月24日晚间,黎姓妇人假意要与陈男行房时,拿出藏在床垫下的剪刀,将陈男的生殖器剪下,跑到厕所内丢入马桶冲掉,黎妇还拿起盐酸泼向陈男的脸。
黎妇坦承犯行,但否认有杀人犯意。不过,检方调查,黎妇因预藏利剪,朝陈男下体攻击,还用盐酸泼陈男脸部,导致陈男脸部毁容难以恢复,认定黎妇有杀人犯意,因此,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今年2月间审理认定黎姓妇人没有杀人犯意,依重伤害罪判她8年徒刑,检方及黎姓妇人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二审审理期间,检方主张原判太轻,黎姓妇人则主张原判太重,请求轻判,二审昨天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年刑期,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