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研讨会 内地学者提质疑(图)

发布 : 2020-7-0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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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1日举办「港区国安法制定与实施学术研讨会」,内地20多名《基本法》研究者在北京或透过视像方式出席并发言。(网上图片)


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学院1日举办「港区国安法制定与实施学术研讨会」,内地20多名《基本法》研究者在北京或透过视像方式出席并发言,其中包括多名有官方背景的专家。会后法大的微信公号发出新闻稿〈法学界集体发声:香港国安法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通篇「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齐声赞好。但据本报了解,事实上不同学者提出多项质疑,例如国安委决定不容司法覆核、国安公署权力不受限制等,相关意见有机会形成报告上交有关部门及领导人。

政法大学举办 200多人参加

新闻稿称,法大教授焦洪昌主持研讨会开幕式,法大校长马怀德致开幕辞;法大教授廉希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北京清华大学教授王振民做主题致辞;发言者有社科院莫纪宏和陈欣新、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法大李树忠和朱维究、北京大学陈端洪和王磊、武汉大学秦前红和黄明涛、深圳大学邹平学和叶海波及孙成、广州中山大学王禹、华南理工大学夏正林、上海交通大学郑戈、南开大学李晓兵、北京清华大学屠凯。

马怀德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纪委授课;廉希圣身为前基本法草委法律顾问,被称为内地「四大护法」之一;韩大元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振民曾任中联办法律部长。

本报获得一份研讨会议程显示,主办方要求主题致辞每人不超过15分钟,其他属于「学术讨论」阶段的发言每人不超过8分钟,据了解,在现场及透过「腾讯会议」以视像方式参加的学者与旁听者一共有200多人。

新闻稿4次提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显示发言者就下列问题有相同看法,包括制定「港区国安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该法的制定符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该法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法律,展现了很高的立法水平;该法的生效实施,修复了香港在国安方面的法律漏洞,对严重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产生了震慑力,促使香港社会秩序尽快恢复平稳。

有与会人士向本报透露,会上除极少数讲者表示完全赞成,其他人或多或少提出各种质疑,从学术的立场指出港区国安法的问题,没有新闻稿所讲那么「一致」。

根据与会者的记录和回忆,至少有4名发言者提到立法授权问题,指出按宪法第31条全国人大对香港制度拥有专属立法权,今次透过一项「决定」转给人大常委会,开了一个先例,如果以后都如此转授,可能造成宪法规定落空。另外,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效力高于常委会制定的「普通法律」,基本法与港区国安法效力高低不明确,执行上可能对基本法的正常、稳定运行产生影响。

会议意见将上报人大及领导人

有发言学者质疑,既然港区国安法是以基本法为依据制定,为何不允许司法覆核,这与香港普通法传统在理解上并不一致,会冲击公众对港区国安法的信心。还有讲者提到国安公署的权力问题,起草者的一致解释为这是「备而不用的权力」,但万一未来公署扩张权力,有何制约手段。亦有专家认为,港区国安法第4条规定,港人有言论自由,香港社会的固定认知是批评、质疑政府属言论自由,第29条却称对政府的憎恨是犯罪,因此自相矛盾。

主持人焦洪昌被本报问及研讨会是否有不同声音时称,每个学者对相同法律文本可能会有不同理解,每个人的关注点也不一样,惟强调会上没听到有人表明「反对这个法」,至于新闻稿的表述,他说这可能只是用作「宣传」。知情人士透露,主办方计划将会议的不同意见上报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及领导人。焦洪昌说,政府经常向各界徵求意见,希望透过「正常渠道」反映,「实施时可能会有未知的地方,落实会有什么问题,怎么宣传,怎么让民众接受」等内容。明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