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汉认警署外喷漆 警索3万清洁费

发布 : 2020-7-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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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台湾籍跨国公司男经理去年9月涉于清晨在警署横额及港铁外墙喷上「721」、「831」和「黑警」等字眼,并于警员追截期间涉拒捕。经理昨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4项刑事?坏罪,押后判刑;馀下一项拒捕罪准以2000元自签守行为一年。控方表示警方向被告索偿近3.5万元横额清洁费,裁判官何俊尧称金额不太合理,下令控方披露单据,押后处理赔偿事宜。

官质疑金额不合理 促交单据

在港定居12年的被告黄麟杰(49岁)为跨国公司经理,辩方透露他于美国修毕硕士课程,现年薪过百万元。他承认4项刑事?坏罪,涉及去年9月喷污香港仔警署外两幅横额、港铁海洋公园站及黄竹坑站的外墙等。何官听毕求情,相信被告有真诚悔意,押后至7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另外,兼职侍应黄锦威(20岁)涉去年11月12日在西湾河剪断交通灯电线,早前承认刑事损坏罪,另被裁定袭警罪不成立。何官称其感化报告正面,判他接受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并须向政府赔偿452元。

【案件编号:ESCC504/20、2553/19】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