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烟蒂拒示身分证 男子告刑事罚款

发布 : 2020-8-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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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去年12月1日「毋忘初心大游行」期间,31岁男子在红磡抽烟并将烟蒂扔地,遭警员发现截停后拒绝出示身分证。男子被捕,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在公众地方乱抛废料」刑事罪,被判罚款1500元,另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则获控方同意自签1000元守行为一年,撤销控罪。

被告郭正康(31岁)报称任市场部经理,他承认去年12月1日在红磡无合?x??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抛掷废料。至于另一控罪,即同日同地抗拒警长52190林卓伦及警员11764霍嘉竞,则获撤控,准以签保守行为处理。

案情指出,约100名示威者去年12月1日在红磡公主道附近聚集,警方在场戒备,发现被告靠近栏杆抽烟,并将烟蒂扔地,遂上前要求他出示身分证。被告拒妥协并反抗,警方遂将他制服及拘捕。

「公众地方乱抛废料」最高囚3月

一般而言,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者会被票控违反《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罚款1500元。被告承认的「在公众地方乱抛废料」罪,属《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1)??o?J??最高刑罚可判监3个月。

【案件编号:KCCC980/20】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