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养女案」主角被逐出境(图)

发布 : 2020-9-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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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兴通讯(0763)独立非执行董事、山东上市公司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的内地律师鲍毓明(图),早前被指涉嫌性侵韩姓「未成年养女」,掀起轩然大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督导组昨通报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性侵,而韩虚报年龄,两人以「收养」之名交往时韩已满18岁。官方同日宣布,鲍毓明因瞒报美国国籍和兼职,已被吊销律师执照,并决定将其驱逐出境。

联合督导组调查发现,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毓明多次在网上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起韩「为改善生活条件」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包括主动联系鲍。2015年10月10日,鲍到南京与韩及其母见面,此后两人开始以「收养」的名义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还一度同居150多天,但因感情等问题多次发生矛盾,至去年6月关系破裂。

鲍不知「养女」真实年龄

调查同时发现,韩女生于1997年10月,但她和父亲2015年3月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将户籍登记出生日期改为2001年8月。现年48岁的鲍毓明并不知道韩的真实年龄,他们亦未办理收养手续。昨日,安徽省太和县委作出决定,对在韩女户籍年龄更改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2人,包括多名警员给予处分。

「养女」屡因争执报警 和好即销案

督导组指出,没有发现鲍毓明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韩发生性关系的证据。韩关于被鲍使用暴力手段发生性关系的陈述内容及提交的有关物证,经查证与事实不符。调查显示,韩多次报案、撤案、对外寻求帮助,均是她和鲍发生争执之后,一旦两人和好,韩即否认报警或要求公安撤案。交往期间,韩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没与鲍同居时,韩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遭鲍言语洗脑、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

督导组:违伦理道德 应受社会谴责

督导组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鲍毓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同时指出,鲍明知其本人和韩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交往且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瞒美籍美律师资格被指虚假材料

另外,鲍毓明拥有美籍和中美律师资格,北京市司法局昨称,鲍2005年起长期在企业任职,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分执业,是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上周五(11日)已将他钉牌。公安部则决定对鲍驱逐出境,交由山东烟台市公安局执行。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