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垃圾不分类 个人最多罚500

发布 : 2020-9-3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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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备受当地民众关注的广东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28日提请省人大审议,新例大幅调高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机构最高罚款上调至50万元,个人罚款最高500元。修订草案还鼓励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金羊网报道,广东省旧的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在2016年施行。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省政府对条例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草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统一为「可回收、厨馀、有害、其他」等四类。

对于如何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草案明确,要限制过度包装以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行净菜上市;促进快递、外卖包装物减量和循环再用;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应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减少使用单次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办公等。

草案加强执法监管,增加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机构,罚款额度由过去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提高到「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个人罚款的额度则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另外,草案还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