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泼前妻腐液 囚12年半

发布 : 2020-10-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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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71岁退休老翁不满50岁前妻指摘他「又老又无用」,去年殴打前妻又向对方泼通渠水。事后前妻有28%皮肤烧伤,身心受创。案件昨于高院判刑,法官潘兆童斥被告对前妻击袭「冷血」,以20年监禁作量刑起点,考虑他认罪、年老及无案底等,判他入狱12年6个月。

被告邹景文(71岁)早前承认一项淋泼腐液及两项袭击致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5月17日,在坑尾村轻铁站袭击前妻张成花;同年6月13日,在天水围嘉湖新北江商场一楼向张淋泼硫酸,以及袭击一名姓曾男途人。

法官潘兆童引述报告称,被告与事主20多年前在深圳结婚,育有一对子女,从事装修生意的被告后来破产,事主又曾有婚外情等,两人关系转差并于去年离婚。被告称因不满事主「洗脑」令子女憎恨他,去年5月袭击前妻头部。淋通渠水前数天,事主来电嘲讽被告,声称自己多人追求,被告感被背叛决定同归于尽。

潘官表示无论被告有何经历或感受,都不能合理化冷血袭击,斥被告?事主一生,须重囚被告。

【案件编号:HCCC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