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列29项离家理由

发布 : 2021-1-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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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安省政府依据《紧急管理和公民保护法》(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Civil Protection Act)颁布居家令,规定所有人在任何时间都应留在住所内,除了有以下一个或多个原因必须离开住所:

*工作、上学和托儿

1. 工作或义务工作的性质需要个人离开住所,其中包括雇主决定有关人士工作的性质需到工作地点。

2. 上学或前往专上学院进修。

3. 参加、获得或提供托儿服务。

4. 获得或提供训练或教育服务。

*获取物品或服务

5. 获取食物、饮料和个人护理用品。

6. 获得个人健康安全所需的物品或服务,包括医疗服务和药物。

7. 获得物品、服务或从事活动,涉及家庭、企业、运输工具等的安全操作、保养和卫生。

8. 从获准提供路边提货的商业或地点购买或提货。

9. 往获准开放预约的商户或地点出席预约。

10. 从金融机构取得服务或支票兑现服务。

11. 获得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及支援、心理健康支援服务或瘾癖支援服务。

*协助他人

12. 向需要协助的个人提供送货或提供护理等其他支援,或收到类似支援,包括到群体护理设施内向个人提供护理服务,又或陪同个人离开住所从事获准范围的行动。

13. 带孩子前往其父母或监护人住所。

14. 带领一个家庭的个别成员前往该家庭成员获准前往的地方。

*健康、安全和法律目的

15. 为回应或避免个人健康、安全出现即时风险而从事必要行动,包括保护个人免遭家暴;离开或协助他人离开不安全的居住环境;及寻求紧急援助。

16. 运动,包括利用辅助活动设备到户外散步或走动;或使用允许开放的户外娱乐设施。

17. 应法律或司法行政相关要求前往某处。

18. 行使1982年《宪法》第35条所承认和确认的原住民或条约权利。

*多处住所和搬迁

19. 前往个人的另一个住所,前提是当事人打算在该住所内逗留少于24小时,出行目的在本命令允许范围;或当事人打算在该住所居住至少14天。

20. 需要别人照顾的个人,来往父母、监护人或照顾者居所。

21. 安排购买或出售住宅,又开始或结束住宅租约。

22. 搬迁。

*旅游

23. 前往机场、巴士站或火车站,目的地在省外。

*聚会

24. 参加获准举行的婚礼、丧礼或宗教仪式等聚会,或为此聚会进行必要的安排。

25. 若个人独居,可跟单一个住户的成员聚会。

*动物

26. 获取动物健康、安全所需的物品或服务,包括兽医服务。

27. 获得动物粮食或用品。

28. 为回应或避免动物健康、安全有即时风险而必要进行的事情,包括保护动物免受虐待。

29. 散步或以其他方式锻练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