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 专家:家长擅用8岁以上子女利是或属违法
发布 : 2021-2-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农历新年派利是给小朋友,是不少家庭的传统礼仪。内地《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规定满8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运用自己收益。有内地法律专家表示,家长不可以随便使用孩子的利是钱,不排除会触犯法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表示,《民法典》对于民事法律行为作出一个三级的规定,第一级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岁以上人士;第二级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满8岁以上的小朋友;第三个级别就是8岁以下是「无行为能力人」。
她认为,8岁是内地目前将「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设为的一个「分界线」。
夏吟兰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利是属于纯获利的行为,孩子收到的利是钱可以交由父母保管,但家长不能使用、花费该笔利是钱。
如担心子女保管利是会出现乱花钱的情况,家长也毋须担心。《民法典》还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的行为也要与他的年龄智力相应。所以孩子能自由支配多少利是钱也要根据年龄、家中的财务状况等情形具体对待。如果超出范畴,仍需由监护人代理或者经过同意、追认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