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国家级述职 控制关键少数

发布 : 2021-3-0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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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报道称,这是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每年必做的。但以前未见公开报道,在历任领导人包括毛泽东时代,都无此类要求,在明年召开中共二十大之前,公开这一要求,无疑是进一步突显习近平在全党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

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建立了政治局述职报告制度,但当时的述职是指政治局作为一个整体,向中委报告工作,是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和获得批准与授权的行为,被视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最新努力」。

但今次的述职活动,则完全不同。首先,再次将「党中央」与「总书记」并列,述职对象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但只说「习近平认真审阅了述职报告并提出重要要求」,并无提「党中央」对述职的反应,这是将党中央虚化,将总书记个人等同于党中央,甚至取代党中央。 其次,所谓「有关规定」,据说是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后首次政治局会议的决定。惟当年会上审议的「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只要求「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坚持每年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书面述职」,「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事实上,近年中央政治局每年年底都会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所有委员都要「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再由总书记习近平来做逐个点评总结,实际上已是一次述职报告。而由政治局全体委员和上述各大党组成员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还是首次见诸公开报道。

按照官媒报道,与各大党组以组织机构名义汇报工作不同,今次的书面述职,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和最高法、最高检两党组的书记,分别以个人身分作书面述职。这囊括了除习近平外的24名政治局委员,5名国务委员,全国人大9名中共籍副委员长和秘书长,全国政协11名中共籍副主席(包括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以及非政治局委员的书记处书记尤权、最高法党组书记周强、最高检党组书记张军,合共52人,这几乎是所有副国级及以上的党员高干,也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核心团队,显示他要对这些「关键少数」加强控制。 孙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