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明:「非法集结」原则重判和平集会 料成上诉争拗点

发布 : 2021-4-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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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前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案及8月31日港岛游行案,多名民主派罪成判囚,部分被告缓刑。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出,和平集会示威受宪法及人权法保障,而这两宗案件控罪为未经批准集结,法庭却以非法集结的原则重判。他相信若未来有上诉,这会是最主要的法律争拗。

称重判变相鼓励不做「和理非」

张达明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发》称,《公安条例》下的罪行分3个层次,第一级是未经批准集结,所涉的是无据法例要求取得不反对通知书,或警方反对后仍游行集结,但过程和平,无任佾x??衅元素、暴力行为;第二级是非法集结,则涉及挑衅行为,相当可能引致破坏社会安宁或出现实质暴力;第三级则是暴动,即有实质暴力行为。

他表示,过往终审法院和上诉庭都强调,若集结不是和平,就不受宪?x??人权法的和平集会示威保障,反之亦然;而本港暂时亦未有上诉庭或终审法院的判决,将非法集结或暴动的重刑原则「搬到完全和平的未经批准集结」。他表示,8.18及8.31集会均是典型的「和理非」行动,认为法庭重判变相鼓励群众不做「和理非」,亦侵害本港游行及集会自由。

忧邓炳强连日评论铺路取缔传媒

另外,警务处长邓炳强连日不点名批评《苹果日报》,并称遭「所谓学者」指摘。张达明称没详细留意对方言论,但他对《大公报》及邓炳强的评论感忧虑,「会否铺路为下一步用某些刑事罪名取缔(传媒)?」被问到会以什么法例取缔,他表示,目前很多事超越个人认知及想像,认为当一个法规愈多的社会不是走向?x??时,执政者愈容易以一条罪名作控告。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