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绝没打疫苗客 律师解释不违法理据(图)

发布 : 2021-6-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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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家表示考虑推出「非接种疫苗人士请勿入内」的规定,律师称,这是保障公众的措施并不违法。


【明报专讯】随著疫苗接种人群的逐步扩大,已经有商家表示考虑推出「非接种疫苗人士请勿入内」的规定,律师称,这是保障公众安全的措施,并不违法。

华人律师吴瑶瑶表示:「我不觉得(这规定)是不合法。因为如果是私人地方,他是可决定哪些人可以进来,哪些人不行。如果以『是否完全接种了疫苗』作为标准,我不觉得他违反了人权。

「因为这样的规定并不是针对客人的种族、性别、肤色,而是出于公共安全、健康安全,出于对员工和客户的安全著想,因此,我认为没有不合法。」

根据《人权法案》(Human Rights Code)的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所有人都有免被歧视的权利。即每个人都有权在服务、商品和设施方面获得平等的待遇,不会因为种族、血统、原居地、肤色、民族、公民、信仰、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年龄、婚姻状况、家庭状况或残疾等而受到歧视。

吴瑶瑶律师以之前的戴口罩规定举例。「没有疫苗之前,各家商场要求入内的客户,必须戴上口罩。而在公共卫生部门就此发出明确指引之前,就已经有很多商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同理来考虑完全接种疫苗与否的规定,也就顺理成章了。」

那如果还是有顾客觉得这样的规定是对他们的权利的侵犯,最终告上人权法庭,那最后胜诉的几率又有多大?

吴瑶瑶律师表示,看某条规定是否公平,也要看原因是什么?

「如有人提出不公平,那提出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你指责商场为了保障公众安全而提出的限制措施不公平,那这样的说法不太合理,我会觉得依据不够。」

对于已经在国外完全接种了疫苗的人,入境加拿大时如果不能同样获得检疫豁免(例如14天隔离检疫),能否向加拿大政府要求同等待遇?

吴瑶瑶指出,如果没有接种加拿大认可的疫苗(辉瑞、莫德纳、阿斯利康和强生),可以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享受同等豁免,但加拿大政府接受不接受就是另外一回事。

「因为这也是加拿大政府为了保障加拿大国民的安全提出的防疫措施,毕竟外国疫苗的有效性到底如何,加拿大政府也缺乏科学数据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