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披露爆眼女资料 ?x??署:未经当事人同意

发布 : 2022-8-1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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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2019年8月11日反修例示威中,一名女子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爆眼,事主早前申请?x??以入禀区域法院向警方索偿,日前本报确认法律援助署拒绝其申请,事主放弃提控,并有网民在网上公开出院纸显示事主眼球破裂(ruptured eyeball)等。?x??署回覆查询称,基于条例所限,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披露任何相关资料;警方则不评论个别社交平台内容,案件仍在调查。

警不评论 称案件仍在查

本报向?x??署查询事主申请有否被拒及署方批出申请的期限等,署方称基于条例限制,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披露任何资料。至于一般民事案件?x??申请,署方会在申请后3个月内决定。

被问及中止援助申请的准则,署方称因涉及公帑,发出?x??证书后均会监察所有外委案件,确保案件仍具理据诉讼及进度良好。如署方认为受助人不再有合理理由进行法律程序,或特定情?下受助人继续接受法律援助是不合理等,则会取消?x??证书。受助人在署方作决定前,可陈述认为不应取消?x??证书的理据,若署方最终决定取消,则会书面通知。

本报确认,有网民一直代表事主在网上讨论区发文公布有关索偿的进展。该用户昨发文称,今年7月接获?x??署的中止援助通知,考虑后放弃提控。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