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小一贿校长 妇囚4月贿款充公 案发时持单程证 官指无知非犯案理由(图)

发布 : 2023-3-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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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称明白父母望子成龙,惟被告李君萍(图)用错方法,即时判处监禁4个月。(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一名案发时持单程证来港定居约一个月的家庭主妇,把两万元放进信封交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的校长,以求换取儿子的小一学位。妇人早前承认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裁判官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应能预知铤而走险的代价,若被告自私行为得逞,会剥削他人上进机会,扭曲制度,法庭必须正视,判她入狱4个月。

被告李君萍(45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22年7月18日向该校校长提供2万元现金贿款。案情指,校方事后向廉署举报事件,被告儿子未获取录。被告被捕后表示学校为儿子第一志愿,因填错申请表才派到其他学校。

辩方早前求情称,被告家翁得知事件后拒绝原谅被告,被告要与儿子搬离住所,现与儿子租住私楼,其夫亦有到庭支持。辩方又称被告来港前于内地任职工厂工人,对法律认识不深,低估后果而犯案。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引述案情指出,被告儿子先参加学校的入学面试,但不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被告其后「锲而不舍」到校要求与校长对话。徐官表示理解父母望子成龙、希望子女「赢在起跑线」的心态,惟被告用了错误方法,重申贿赂破坏社会廉洁,造成不公,被告的无知并非犯案理由。

辩称两万元捐赠学校

徐官提到,被告警诫下称打算捐赠两万元予学校,但交上附有钞票的信封时却无说话。徐官认为被告被捕后的解释明显出于已知入学申请失败,涉案金额亦不小,其勾x??明显不过。徐官相信事件对被告家人带来很大冲击,考虑到被告有悔意、控罪和案情严重性等,量刑起点为监禁6个月,认罪扣减至4个月。另法庭早前已颁令充公涉案两万元贿款。

【案件编号:ESCC 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