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少女卖淫 4人囚18至45月
发布 : 2024-2-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警方揭发两名未成年少女被操控卖淫,有人以2万元售出15岁少女的「初夜」,其中一名少女事后仅获100元。案中3名卖淫集团成员和一名嫖客承认卖淫、与16岁以下女童非?x??交等共17罪,昨于区院被判囚18至45个月不等。法官强调,两名少女心智尚未成熟,「就算未成年人真的提出性交或卖淫要求,成年人应加以劝阻,而非利用对方的无知,令自己获益」。
官斥利用未成年无知获益
4名被告为地产经纪李家良(45岁)、助理工程督察郑嘉华(31岁)、地盘工人司徒咏祖(21岁)、钢琴教师廖静雯(33岁)。暂委法官黄士翔引述创伤报告称,少女X对事件感内疚和自责,出现创伤后遗症(PTSD)徵状;少女Y则在会面拒绝回答问题,称「无?能够帮到我」,心理学家指首次接触精神打击大到无法说话的个案,诊断Y有PTSD和抑郁徵状。
两事主患PTSD抑郁
法官表示,辩方称X和Y自愿同意性交和卖淫,惟她们案发时不足16岁,显然没有深思熟虑。法官接纳被告没有使用暴力迫使她们卖淫,但被告用手袋和金钱为报酬,属于利诱性交易。部分被告曾在Telegram群组讨论卖淫情?,并安排酒店和交通方式,法官形容是集团式运作。
针对各人角色,法官指出李家良付钱与X性交,明显鼓励卖淫集团,李的前途遭打击也是咎由自取,判囚19个月;Y视郑嘉华为男友,郑却安排Y服务嫖客,属于积极参与卖淫,判囚45个月。
至于司徒咏祖安排X卖淫,在案中有联络人的角色,判囚18个月;廖静雯曾安排性交易和瓜分肉金,判囚21个月。
【案件编号:DCCC 72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