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两表亲合伙买屋 为信用额度对簿公堂(图)

发布 : 2024-5-0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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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个物业挂牌出售,与本案无关。(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一位试图移民来加拿大的中国籍女子,依靠多伦多的友人购买了一处物业,虽然她支付了不足8万元的部分首期,但她的那位友人却支付了近91万元,而且还负责之后的出租和维护等一应事宜。该女子其后靠亲友提供的工作许可来到加拿大,但被指投靠第二家雇主及可能卷走该争议物业关联的近64万元信用额度(Line of Credit)。法院同意暂时冻结该帐户,并会于今天(6日)作出裁决。

原告王某(Wang,音译)与被告吴某(Wu,音译)是表亲,其中吴某常居中国,在2014年时考虑移民加拿大,她同时还希望在加国置业,但因资金不足而向王某求助,双方合资于2014年在多伦多购下一处房产。

买下这物业后,业主以吴某的名字登记,吴某还凭藉这处房产获得银行一个信用额度。王某声称,这处房产是一份信托财产,因双方已商定,该物业业权由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来分配;此外,当吴某经济能力允许时,可收购原告王某所持的业权。

王某提供的证据表明,在物业购买前数月,双方在CIBC银行各自开设一个银行帐户,用于存入资金支付购房首期。每次当其中一方向自己的帐号存入资金时,都会签署一份没有律师公证的协议,上面注明由谁存入多少资金,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此样的协议共有9份,上面都注明涉事物业地址,且重申CIBC帐户是为购买该物业而开设。尤其要指出的是,每份协议上都注明,该物业是由双方共同持有,持股比例按出资额来分配。

协议显示,原告王某在2014年5月至9月间存入271,525元,同期被告吴某存入77,975元,这意味著王某所占的业权比例为77.69%,吴某占22.31%。

最后,通过上述CIBC银行两个帐户中的总共349,500元首期,再加上CIBC银行提供的63.7万元按揭贷款,两人买下这处物业。但因业主只写了被告吴某一人的名字,因此银行按揭贷款的还款人也就只有吴某一人。

但原告王某却表示,房屋交吉后,被告吴某就回了中国居住,实际的还款工作都由他来承担,而且在2016年就已经全部还完。但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之前的那个信用额度依然存在,且达到63.7万元,而信用额度的唯一持有人还是被告吴某。(下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