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案准上诉终院 拗应否纳非作供陈述
发布 : 2024-7-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中年男子9年前与内地妻同乘的士期间突用皮带勒紧妻子颈部,及后企图自杀,其妻留医5日不治。男子否认一项谋杀罪,陪审团2018年一致裁定罪成,原讼庭法官依例判终身监禁,他提出上诉,辗转下拟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昨就其中一个法律议题批准终极上诉许可,涉及申请人在没作供下陈述的个人情?是否属传闻证供而法庭不应接纳。
没作供但向医生陈述 属否传闻证供
申请人李长再(案发47岁)涉2015年10月28日谋杀李丽雅(46岁)。申请一方争议,若被告没于审讯作供,他向医生就其背景和案发时精神状态及相关情?的陈述,是否属传闻证供而不应予以比重,亦因而导致医生的专家意见不能被接纳。终院判辞称,相关议题有足够重要性和具争辩之处,批准上诉许可。
自杀协定须否顾死者意愿 不纳议题
案中另一争议涉及《杀人罪行条例》中有关「自杀协定」的诠释,是否应考虑死者事发时意愿。终院不接纳此为上诉议题,原审法官无就此部分引导亦不会对申请人造成重大和严重不公。
案情显示,申请人当日与妻一同截的士,他坐副驾驶座,二人目的地最初不一,申请人最终要求司机载他们到落马洲关口。不久他要求如厕,司机遂将车泊在观塘海滨道,数分钟后申请人与妻折返并同坐后座,当的士驶进大老山隧道时,妻子突尖叫,申请人将她的头部按低,她挣扎数声后安静下来。申请人曾在车上自言自语说「要走一齐走,要跳一齐跳」,警员接报到场时发现申请人用皮带勒颈。
【案件编号:FAMC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