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偿基金自负盈亏 每宗易手徵0.014%
发布 : 2025-1-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当局建议在业权注册制度下成立土地业权弥偿基金,弥偿因欺诈而丧失土地权益者。基金会以自负盈亏原则营运,经费来自注册物业转移的徵费,日后每宗物业转移的代价款额徵费率为0.014%,即买家每付100万元便要向基金供款140元。政府会为基金提供一笔1.5亿元备用贷款。
弥偿上限3000万升至5000万
2004年制定条例时,弥偿上限及每宗物业转移代价款额徵费率分别为3000万元及0.017%。土地注册处2022年委任精算顾问,透过预测弥偿基金将承担的整体风险,并考虑长远达至收支平衡及公众对徵费率接受程度,建议弥偿上限上调至5000万元,徵费率0.014%。当局称,2023至24年注册转让中,逾99%的代价款额不超过5000万元,相信5000万元上限已能为大多数物业拥有人提供足够保障。
为防欺诈弥偿,申请人必须先获法庭于更正业权申请中的命令,而任何参与或知悉欺诈者将无权弥偿。当局亦建议引入新罪行,任何人欺诈地申请注册或弥偿即属遾x??,最高罚500万元及监禁14年,另须为欺诈转让中的行为承担刑责,与现行契约注册制度相同。
土地注册处可追讨弥偿基金已支付的弥偿,包括可向核实交易申请时因疏忽造成须支付弥偿的律师索偿,但若律师在核实注册申请时真诚行事,并已作合理努力,则毋须就相关损失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