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业主借装修迫迁租客附例7月底推行】市政府先礼后兵推公众教育(图)

发布 : 2025-4-22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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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多伦多市政府7月31日推出全新的《租屋装修许可附例》,现今展开公众教育。

市政府启动一项公众教育宣传活动,旨在帮助业主与租户了解即将实施的《租屋装修许可附例》所规定的责任与权益保障。

「装修逼迁」指业主以必须进行装修为藉口驱逐租户,实质意图大幅提高租金或拒绝让租户重返原居,此现象长期困扰多伦多租屋市场。此类行为对低收入与边缘化社群影响尤甚,不仅加剧住房不稳定性,更导致可负担租屋选项持续流失。

这次宣传活动重点在于提高公众对7月31日生效新规的认知。业主若要求租户为配合装修工程搬离单位,必须事先向市政府取得许可证。活动将协助业主明确自身责任,同时帮助租户了解附例赋予的保障。宣传将透过全市多元平台展开,包括公交候车亭广告、广播、平面媒体、数位平台、社交与移动应用程式,以及多元文化媒体出版物。

《租屋装修许可附例》对依据省级《N13程序》要求租户搬迁以进行装修的业主新增多项义务。根据附例,业主必须在施工前向市政府申请《租屋装修许可证》。每份N13通知所涉单位均需单独申请许可证,且须满足所有要求后方可动工。

附例为业主制定明确流程:若以装修为由发出N13通知,须先取得市政府核发的许可证,并在整个装修过程中符合特定要求,这包括取得建筑许可、提供「单位须清空方能施工」之证明,以及提交完整许可申请。业主须遵守时限规定、发出正式租户通知,并提交补偿方案:若租户选择回迁须提供临时住所或租金差额补偿;若租户不回迁则须支付搬迁津贴。

所有装修工程必须在市政府核发《租屋装修许可证》后才能启动,且业主须在流程各阶段持续证明符合规范。许可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具体申请指南将于附例生效前公布。市政府将采取「教育优先」原则鼓励合规,必要时逐步加强执法。

在保障租户权益方面,自7月31日起,计划装修且需租户暂时搬离的业主必须遵守附例新规。该附例透过规范化、透明化的流程保障租户权益。

根据新规,业主若以N13通知终止租约,必须申请《租屋装修许可证》。申请过程中,业主须提交已获批的建筑许可证明、证实「清空单位」必要性,并提供临时住所或租金差额补偿及搬迁津贴。若租户于装修后决定不返原居,业主须支付相应补偿。

附例同时赋予租户直接向市政府举报疑似违规行为的权利。

此外,租户可透过线上公开登记系统查核业主是否已申请并取得必要的装修许可证。

更多关于《租屋装修许可附例》的资讯,居民可浏览市政府网站:toronto.ca/RentalRenoLicence

该项附例将于7月31日,目的在遏止恶意逼迁行为,保护租户免受「装修逼迁」之害。多伦多市议会于2024年11月通过此项附例。

(明报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