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事主或太敏感 陈仲维非礼罪脱(图)

发布 : 2025-1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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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仲维(左)昨被裁定非礼罪名不成立后,与友人离开法院。(房伊媚??o?J??


【明报专讯】曾任演员的前香港游泳代表陈仲维任教游泳班时,涉嫌用手扫女学员的胸,并用下体触碰对方臀部,案件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布喜后称,陈没采取足够措施避嫌,例如没安排女助教协助调整女学员的肢体动作,惟法庭未能排除女事主因过度敏感而认定遭陈非礼,裁定陈罪名不成立。

被告陈仲维(61岁,游泳教练)否认2024年6月21日在大环山游泳池猥亵侵犯女子X。事主X供称,遭陈非礼后,她成功挣脱被告的手并走到泳池中心,被告责骂她并说「呢一个池呢就我大晒?」、「我嘴你就嘴你啦,你走唔甩」。

官:被告避嫌不足 事主证供有出入

布官昨日裁决时表示,难以想像被告会在大庭广众下胆大包天地骂X,而且X当时大可走到洗手间再不动声色地离开,惟X留在池中约30分钟并与同学聊天练习,其间更让被告教导她如何令耳中积水流出,布官称不明白X的行为。另外布官指,X向警方录取的口供与庭上证供有出入,她在庭上才首次供称遭非礼时有透过泳镜在水中追踪被告的手部动作,令人怀疑说?x??否属实。

被告自辩时称从没非礼X,又指平时教导学员做自由式划手动作时有可能接触他们的手,但不会接触到其他身体部分。布官认为,被告教导学员,少不免会接触他们的身体侧面,认为被告这部分证供难以置信,惟案中证据显示X与陈本来关系良好,X曾赞陈是好教练,法庭未能排除X因过度敏感而认定陈非礼她,故裁定陈脱罪。

【案件编号:KCCC 15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