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命案 死者遗产执行人 入禀向诊所索偿

发布 : 2025-1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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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现年93岁资深整形外科医生李宏邦于2018年在诊所替私人银行副总裁张淑玲注射Botox??o?J??张其后昏迷,最终不治。李上月被陪审团裁定因严重疏忽非?x??害张,但由于其精神状?不宜答辩,故不属刑事定罪,李前日被法官判处无条件释放。张的遗产执行人上周五(7日)再入禀高等法院,向李的医美公司索偿,未列出金额。司?x??构网页显示,案件已排期明年4月24日作核对列表审核聆讯。

入禀状未提索偿金额

原告为事主张淑玲(终年52岁)的遗产执行人张美玲及张爱玲(均为译音),被告为Franklin W.P. Li's Surgery Limited。入禀状指出,被告由李宏邦及其妻刘慧珠拥有、营运及管理,二人的儿子李明升提供协助;事主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嘴堪富利士道诊所接受李宏邦的Botox针注射及/或其他治疗,包括注射镇静剂和麻醉药,其后呼吸困难引致心脏骤停,送院治理后于翌日逝世。

指疏忽违照顾责任 延误送院

入禀状又指出,事故是由于被告疏忽及/或违反照顾责任所致,包括但不限于允许在缺乏合适和充足急救仪器、人手或其他设施下施行手术。被告与李氏一家三口和其他由3人控制的公司,即Doctor Franklin W. P. Li & Associated Ltd. ,违反对事主的安全和福祉负有的责任,全部人有份参与对事主的抢救,但延误她送院救治的时间,原告遂根据《致命意外条例》第22章等兴讼索偿。

翻查资料,原告于2019年5月和2021年11月分别向李宏邦、刘慧珠和李明升民事索偿,今次是原告第三次入禀。司?x??构网页显示两案已合并,而合并后的案件暂未见聆讯排期。

【案件编号:HCPI 2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