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集结罪「损誉」 公证人停牌7年

发布 : 2025-1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明报专讯】前支联会主席何俊仁就2020年六四集会等3宗煽惑集结案罪成,继早前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3个月,再被吊销公证人执业资格7年。政府昨日刊宪,公证人纪律审裁组认为何在多宗集结案被定罪,违反《法律执业者条例》,可能令公证人专业声誉受损。

何俊仁正就支联会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还押,他拟认罪,案件明年1月22日开审。

申诉涉反修例六四案 全裁属实

宪报昨日公布,公证人纪律审裁组今年10月21日裁定针对何俊仁的4项申诉属实,包括何干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违反《法律执业者条例》,即何在进行公证工作时或在其他情?下,作出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或不诚实的或在其他情?下有损公证人信誉的行为,或相当可能令公证人专业声誉受损的行为。

审裁组遂命令,10月21日起暂时吊销何的公证人执业资格7年,他另须支付相关法律程序的事务费和附带费用等。

翻查资料,针对何俊仁的申诉涉及2019年10月1日湾仔集结案、同年10月九龙游行案及2020年六四集会案。除了2019年「8.18流水式集会」被判缓刑,何在其馀3案分别认罪及被判囚10至18个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