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两亿 前体育总局长茍仲文死缓(图)

发布 : 2025-12-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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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昨日通报,国家体育总局前局长苟仲文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央视新闻)


【明报专讯】国家体育总局前局长茍仲文受贿、滥用职权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茍仲文死缓。

经审理查明,2009至2024年,茍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2.36亿馀元人民币;2012至2013年任北京副市长期间,在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茍仲文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茍仲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对茍仲文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现年68岁的苟仲文去年5月被查,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检察机关同月再对他作出逮捕决定。今年5月,检察机关对苟仲文提起公诉。法院8月就此案公开审理,苟仲文当庭认罪表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