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工厦单位囚30月 经纪称上诉轰法援

发布 : 2017-5-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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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女地产经纪霸占被丢空的工厦单位近一年,其后单位代理人发现门锁被换、单位内物件不翼而飞报警。地产经纪昨被裁定入屋犯法罪罪成,判囚30个月。没有律师代表的她表明会上诉,又称不接受法援:「绝对是价钱反映服务态度,我o地(被告与法援律师)因了解而分开」。

称法援「价钱反映服务态度」

法官裁决时表示,被告廖雪芬(50岁)辩称已租用涉事单位,惟她没有提供任何租约或实际证据,案发期间又向管理处人员讹称已租用该单位,法官斥她此举是心存侥幸,自私自利,另外下令她赔偿事主5000元。

被告没有求情,她亦拒绝扣除部分保释金以用作赔偿事主,她强调没有干犯相关罪行,表明会上诉。法官表示,被告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提醒她不应再多次更换律师,她否认并称「我o地(被告与法援律师)因了解而分开」,法官听毕即时令惩教人员将她还押:「带佢入去。」

官:勿再屡换律师

本案原定年初开审,惟申请法援的被告曾三度更换律师,于案件开审当日她更当场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自行抗辩。

根据控方案情,被告在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侵占葵涌南华工业大厦一单位,并在内偷窃相机、邮票、书籍及音响设备等,被告原本租用另一单位但其后不获续租,她因而占用了旁边的涉事单位。

【案件编号:DCCC6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