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告国资委欠监管(图)

发布 : 2017-5-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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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受骗后多次到深圳市委请愿,要求政府出面为他们讨回公道。


深圳商人买下央企中核集团下属一间公司后,设局冒用中核集团名义兜售罗湖商铺,但同时又将商铺抵押给银行套现,最终致包括至少10多名港人在内的355名业主被骗2.4亿元 (人民币,下同),有业主被骗去毕生积蓄。受骗业主认为中核集团在此事件中难辞其咎,而国资委作为中核集团的主管部门,也负有监管不力责任。昨日有业主代表受106名业主联名委托在京起诉国资委,案件无当庭宣判。明报记者

巨幅海报标明央企参与

据业主代表梁晓龙指,2011年深圳中核集团将旗下子公司中核商贸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卖给商人李军,李军在2012年即以中核集团投资为名,出售旗下罗湖维富大厦商场「金玺荟」珠宝商城。李军以巨幅海报宣传,明确提及「央企中核投资5000万钜资升级改造」与「金玺荟由中核投资打造,跟著中核走,投资有保证」。

梁晓龙指,许多业主因看重国企名牌,先后共有355名业主,包括至少10多名港人,相继以 30万至100万元购得商铺。岂料李军又将上述商城抵押给了银行及贷款公司,共获得2.7亿贷款。迟迟拿不到铺的业主报警,并向法院起诉。业主认为中核商贸转手李军后,仍有深圳中核集团工作人员在该公司担任高管职务,因此中核集团对此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作为郑和集团主管部门的国资委也有监管不力之责。

国资委:属企业自主管理

警方接报后将李军拘捕,罪名是涉欠银行钱不还,由于商铺涉及银行抵押等多层钱债纠纷,致小业主无法获得赔偿,许多人面临血本无归。去年9月1日,梁晓龙代表受骗业主向国资委申请公开「中核转让子公司中核商贸的监管记录」及「公开中核集团转让深圳中核下属子公司深圳中核商贸90%股权的相关批准档」,不过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覆称,有关转让「属企业自主管理事项,不属国资监管资讯公开范围,无相关记录和文件」及「不属国资委审核批准范围,无相关批准档。」

昨日开审 无当庭宣判

逾百名业主于是联名由梁晓龙作为代表起诉国资委,要求国资委重新发出正式文件,否则应判其承担失职渎职责任,并要求登《人民日报》道歉。

在昨日的庭审中,国资委代理律师在答辩时指,企业有权自主经营管理,国资委无权干涉。另外被转让的深圳中核商贸属于中核工业集团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可以由中核集团直接界定其产权转让事宜,毋须报请国资委批准。法庭在进行约1小时30分钟后,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案件无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