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除犯罪挡箭牌! 最高法:孕妇贩毒依法严惩

发布 : 2017-6-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明报专讯】怀孕、哺乳期妇女、爱滋病人、残疾等特殊人群,面对所犯罪行时,因不适宜羁押,所以不少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这群拥有「挡箭牌」的特殊人群参与犯罪活动。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及上述的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时表明,法院将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近年云南、四川一带利用特殊人群从边境运输毒品,向内地进行贩运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今次除了摘去上述特殊人群在涉毒案件的「挡箭牌」,同时对于组织者予以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由于组织、利用特殊人员进行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考虑到这类人员具有明显的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主观恶性更大。因此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对于组织、利用特殊群体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依法从严惩处,对其中罪行严重的,依法判处重刑乃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