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专讯】山东聊城男子于欢(图)因不堪母亲苏银霞被债主凌辱,用水果刀怒刺对方致1死3伤,此案一审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囚终身,在内地引发极大争议。案件昨日二审,改判为防卫过度,刑期减至5年。
于欢母亲被指欠下巨债,债主去年4月14日派出11人向于母追债,追债者要手下大便,再将于母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之后则将于母与于欢禁锢在公司里,不仅用脏话辱骂于母,还故意将烟灰弹在其胸口衣服,并脱其裤子侮辱她。
有人看见这幕后报警,到场警员竟说完「要帐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这句话后便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于是拿刀捅债主,导致4人受伤,其中1人因失血过多死亡。
二审法官昨天早上宣读判决书时,认为一审时法官未有采纳暴力追债的事实,但同时法院却认为于欢的所为,却是防卫过度,构成故意伤害。
法院同时认为一审时候量刑过重,故昨日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