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惩教主任涉奸醉娃 自辩称事主主动享受

发布 : 2017-8-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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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前惩教主任涉于去年在兰桂坊带走酩酊大醉的陌生女子,并疑在时钟酒店内强奸她,案件昨续审。前惩教主任出庭自辩,强调事主当时仅是有「酒意」,并无醉意,而性交时更主动采取「女上男下」的姿势骑在他身上,形容事主享受过程,没有抗拒或抱怨。

指事主有「酒意」无醉意

被告蔡仲强(29岁)昨接受控方盘问时指出,当日到酒吧是想「搵女仔一夜情」,其间事主曾问及其职业,他才向对方透露在惩教署工作压力很大,并非如事主称是在床上性交途中大叫。控方多次质疑谈及这些工作话题无助发展「一夜情」,被告回应称「我都想交代下,倾下自己鷬野先」。被告续指事主当日跳舞时曾摸其臀部和阴茎,令他产生性兴奋,其后两人到时钟酒店租房性交。被告称知道事主当日有月经,性交过程中经血更流到其身体上,但事主从未表现痛苦或不舒服,而她当时是「正常性行为咁郁动」,无抗拒表现。

控方其后质疑,事主在完事后「连拜拜都无讲就走」颇怪,被告同意是「有少少(奇怪)」,但估计是因「大家唔想有咩感情」,完事便各自离去。惟被告又承认,离开酒店后他重遇事主,一度欲上前交换联络方法,惟拿出电话时,看到女朋友的短讯,决定不再与「一夜情」对象发展爱情,打消念头离去。聆讯下周一续。

【案件编号:HCCC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