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任助产 玻璃瓶吸胎 清洁工无牌堕胎囚17月(图)

发布 : 2017-8-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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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李淑芬(图)的代表律师昨求情时称,被告在内地有30年助产士经验,早年来港后曾在诊所任职清洁工,惟其后先后丧子丧夫,生活艰难才犯案,希望法庭能轻判。(黄文隽摄)


【明报专讯】注册女中医在未有检查女病人身体的情况下,转介对方到自称「医生」的女清洁工做全程2分钟、费用5500元的堕胎手术,2014年两人被「放蛇」女警拘捕,警诫下称会用玻璃瓶「好似吸尘机咁吸」胎儿出来。两人昨在高等法院承认两罪,求情称无病人接受手术后有生命危险,但承认这只是幸运。法官判刑时指两人为金钱置病人安危不顾,惟考虑到她们一生面对各种困难和悲剧,终分别判处中医和清洁工入狱10个月和17个月。

首被告卢焕仪(65岁)和次被告李淑芬(75岁)被控两项串谋使用器具意图促致流产罪,两人闻判后表现平静,但次被告听取其代表律师求情时一度激动落泪。法官判刑时指出,法例列明堕胎手术要在安全的医疗环境、由专业医生进行,次被告曾在内地任职助产士,理应知道在设备不足的环境下堕胎有很大风险,质疑她辩称安全的说法让人难以置信。

中医收利市转介生意囚10月

法官认为,两被告为金钱而提供堕胎服务,案情严重,不能判处缓刑,惟考虑到首被告是关怀病人的中医师,对社会有贡献;次被告则年纪老迈,在内地曾经历文化大革命,更先后丧子丧夫,生活艰苦,其故事可反映中国的近代历史,终酌情扣减刑罚。

根据案情,警方于2014年9月15日派出ž桢酗k警乔装怀孕,到首被告的寓所找她看症。首被告只问女警何时停经,但未有检查其身体,便称她已怀孕逾50天,不能服药堕胎,做手术会比较安全,过程只需两分钟,事后不用覆诊,手术费为5500元。女警佯装答应,首被告遂相约她翌晚到蓝田广田村某单位做手术。

2分钟收费5500元

女警翌晚到场,发现单位内有3个矮身文件柜,上面放有一块木板作「手术床」,附有胶垫和枕头。自称医生的次被告称会为她注射麻醉药,用工具吸出胎儿,又指示她先去厕所小便,当时次被告的10岁孙儿正在睡房用电脑。女警其后通知埋伏警员拘捕两被告。

已合作3至4次手术

首被告警诫下表示,于1997年成为注册中医,而次被告则是内地妇产科医生,与她相识10多年。首被告解释,手术期间次被告会用钳、烧过的瓶和吸管以真空原理将胚胎吸出,然后把胚胎倒进厕所冲走。而自2014年起,两人已合作过3至4次手术,次被告事后通常会给她1000至2000元利巿。次被告则在警诫下称,自己在内地当了30年妇产科医生,懂得如何做堕胎手术,而两人自2012年开始合作,但已忘记做过多少次。

木板手术床注麻醉药 专家:感染或致命

专家报告则指病人或对麻醉药有不良反应,惟被告无设备监测病人的身体状况,手术台亦简陋至无法施行心外压等复苏法,在该处进行麻醉属「重大的医疗疏忽」,手术亦有可能引起感染风险,或会致命。

【案件编号:HCCC3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