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立法获公共服务须「露面」(图)

发布 : 2017-10-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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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戴著头巾,走在满地可市街上。(加新社)


(满地可18日加新社电)魁北克省省议会周三通过宗教中性法案,规定公民在提供及使用公共服务时,必须露出面部。论者批评魁省新法,说它针对穆斯林妇女。

魁省两个主要反对党反对法案,认为它不够严格,未能限制公共场合显眼的宗教标志。

司法厅长瓦莉(Stephanie Vallee)于2015年,引入《62号法案》(Bill 62),这是执政自由党省政府试图,将魁省基本价值,嵌入法律,即魁省不提倡任何宗教。

安省自由党政府周三指出,魁省新的宗教中性法案违背《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会有人上庭挑战法律,安省不会考虑类似法案。

安省司法厅长纳启(Yasir Naqvi)说,各政府必须尊重个人的表达权利及宗教。「我们尊重,人们宣扬宗教信仰的权利,不认同魁省的新法律,我们绝不会在安省提那种法律。」

魁省的《62号法案》(Bill 62)有争议,周三以66票对51票,在魁省议会通过。

法案最初推出,禁止遮盖面部,只限于省级雇员,但法案修订后,延伸到市镇及公车上。

魁省通过这项法案,实践2014年省选承诺。此前,前魁人党政府的《魁北克价值宪章》(Charter of Quebec Values)腹死名中。由于魁人党在省选中溃败,法案胎死腹中。新的法案正是处理此问题。

新法有两个基本元素:禁止提供或接受公共服务的人 遮盖面部;设定框架,以按宗教信仰理由,酌情处理。

自由党的法案没有特别提及服装,但禁止人们与官员交流时,穿戴布卡(burka,穆斯林妇女全身罩袍)、回教妇女常用的黑色面纱(niqab),但此法不像魁人党宪章那样,延伸到其他宗教象徵。

魁省省长库亚尔(Philippe Couillard)说,预计有人挑战此法,但他辩解说,由于沟通、身分识别与安全理由,此法有必要。

他说:「我认为,原则是,不仅是魁北克人,而且绝大多数加拿大人同意,在提供和使用服务时,应露出脸部。」

瓦莉说,这项法例的指引,会在谘询意见后,在明年6月30日前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