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签到骗薪1.6万 房署外判保安囚两月

发布 : 2017-10-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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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房屋署外判的护卫员涉伪造值勤纪录,讹称有在公屋巡逻住户养狗的情况,实际上却在工作期间离港,诈骗薪金逾1.6万元,廉署接获投诉后揭发事件。护卫员昨承认一项欺诈罪,裁判官斥他严重违反诚信,判囚两个月及下令他向雇主赔偿涉案金额。

被告严耀泉(63岁)为安民警卫有限公司的前护卫员,案情指他负责在沙田区的公共屋村就未经登记准许养狗执行日常巡逻职务,并须每天4次值勤报到。惟资料显示,他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受雇的工作时间内,曾离开香港60次。

被告与队员轮流制假值勤表

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他会一次过在屋村办事处的值勤表上签到多次,其后离开并处理私人事务。案情又透露,严及其队员会轮流制备虚假的值勤表,并递交予该涉事的屋村办事处。

同案另一被告、前护卫员李伯河(59岁)亦涉伪造值勤纪录,昨承认一项欺诈罪,案情指他曾在工作时间内9次前往内地。案件押后至下月2日判刑,待索其社会服务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