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官离职委员会历年56宗申报(图)

发布 : 2017-10-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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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为特首及问责官员离职后工作安排订立原则及标准,又为官员离职后一年内的工作申请提供意见。委员会昨回覆称,成立以来向56宗个案提供意见,若前任官员基于委员会意见不接受有关工作或委任,委员会不会公布。委员会网页不时公布曾给予建议的申请(见表)。

委员会在2005年4月成立,两年后扩大职权范围至涵盖前特首,据会方《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指引》,其涵盖范围亦包括司局长、副局长、政治助理、特首办主任及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现时规定,问责制官员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任何牵涉政府的索偿诉讼、谈判等代表任何人,不得参与任何与政府有关的游说活动。

本报翻查纪录,委员会首个公开给予意见的是前律政司长梁爱诗,梁在2005年10月获准以个人身分任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成员,会方指出该小组属政府架构内,与梁以往工作「并无任何冲突」,并称赞梁只是收取「象徵式报酬」。

至于首长级公务员,则由「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谘询委员会」规管,退休高官的管制期由两至三年不等,按职级而定。委员会订明,若首长级公务员违反机制,审批当局可视乎违规性质及严重程度,考虑适当惩处。有「AO歌王」之称的民政事务局前常秘杨立门,近年时有申请,工作包括演唱歌手、专栏作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