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再就业指引较清晰(组图)

发布 : 2017-10-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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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昨日出席活动时表示,注意到社会有议论指政府处理曾俊华及前特首梁振英离职后工作申报取态不一,认为这反映社会不清楚相关规定。他期望政府讲清楚,公众也有知情权。曾钰成重申现时各方有不同解读,很不理想,为免不必要猜测,政府应趁机澄清。

政府设「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就离任特首及问责官员制定指引,为英文文本,针对「 Employment or Appointment(雇用或委聘)」工作。本报翻查特首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再就业指引,文件显示,对特首规管较清晰,清楚列明离职后首年不应从事任何工作,随后两年亦不应从事与土地发展等相关工作,若从事任何工作,必须事前向谘询委员会申报,但若前任特首获中央、特区政府委任;属慈善、学术及其他非牟利机构的委任则毋须事前申报。

至于对问责官员的规管,除明确列出有关官员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政府有利益冲突,或引起公众负面观感工作外,未有清晰规限官员什么事候须申报,而官员若要向谘询委员会申报时,须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包括新工作或委任的详情,如职位、工作性质,有否报酬,以至该工作与其在政府的岗位有否关系等问题都要回答,但未有清楚列明不受薪工作需否申报。

官员申报须答有否报酬

前特首梁振英于今年9月11日被揭担任两间有关一带一路及大湾区公司的董事,特首办其后发稿指梁于9月11日书面通知政府,早于8月31日接受两间香港非牟利公司的委任出任董事。特首办本月初发声明指政府考虑该两间公司宗旨后,信纳两间公司为非牟利机构。声明提及特首在规管期内可接受非牟利机构等若干指明类型委任,不论有关委任是否受薪、全职或兼职,都毋须徵询有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