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完善法制 无损中共领导

发布 : 2017-10-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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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现时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违宪审查工作,近年也曾有公民提出过,对某些行政法规的合宪审查请求,包括2003年大学生被打死的「孙志刚事件」 后,「法学三博士」俞江、滕彪和许志永要求按照宪法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2007年,茅于轼、贺卫方等69名教授提请《关于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建议书》,虽然全国人大并无正式给予答覆,但收容遣送和劳动教养制度最终被废除。

收容劳教制度 曾有公民要求审查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在微信公号「中国法律评论」撰文指出,如果设立专门的合宪审查机构,设立初期可能会收到大量请求,也可能有人针对政治问题提出合宪审查请求。秦认为,对于特定的政治问题,审查机构一是可以依法不予受理,二是对于确实需要阐明或解决的,特别是带有一定政治风险的问题,党中央完全可以通过指示或答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渠道,以及发挥共产党员在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占绝对多数的政治优势,使相关机构在议决过程中都贯彻党中央意图。

秦前红指出,设立合宪审查机构损害党的领导的可能性极低、风险完全可控,事实上更有利于中共依宪、依法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