蚝涌爆炸品案 3被告判囚26至46月 官:分量少足致严重伤亡(组图)

发布 : 2017-12-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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蚝涌爆炸品案3名罪成被告陈耀成(前)、郑伟成(中)及彭艾烈(后,白衣)昨晨由荔枝角收押所押解至法院判刑时,表现平静,神情轻松,脸有笑容。(曾宪宗摄)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警司李桂华昨欢迎法庭裁决,表示此案搜证及拘捕有难度,调查过程相当复杂。(锺晴摄)



警方于前年发现有人在西贡蚝涌亚视前厂房制作爆炸品,拘捕10人,其中3人昨被判囚,2人被裁定罪脱,其馀5人早前已获无条件释放。(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在前年6月立法会政改议案表决前夕,警方在西贡蚝涌亚视前厂房搜出怀疑爆炸品,拘捕10名男女,其中5名男子被落案起诉。陪审团早前裁定首3名被告的「管有炸药」罪名成立,其中第二及第三被告另被裁定「串谋制造炸药」罪成。法官昨判刑时指出,涉案爆炸品分量虽少,但仍可造成严重伤亡,故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以保障公众安全。惟考虑本案的爆炸品分量及未有制成品被搜出,终将3人判囚26至46个月。

首被告陈耀成(36岁)就一项「管有炸药」被判囚2年2个月;次被告郑伟成(31岁)就一项「管有炸药」及「串谋制造炸药」罪被判囚2年10个月;罪责最重的第三被告彭艾烈(24岁)就两项「管有炸药」及一项「串谋制造炸药」被判囚3年10个月。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警司李桂华判刑后表示,对于被告做出构成公众威胁的行为予以谴责,呼吁市民勿以身试法。

官指由蒐炸药资讯起已非常危险

法官薛伟成判刑后慨叹,难以明白为何被告对制作炸药产生兴趣,3人由搜寻炸药资讯开始已是非常危险。法官对彭艾烈的判刑尤感困难,认为彭是一名聪明的年轻人,惟思想未够成熟,对后果缺乏远见,受当时社会气氛影响,终令他面对现今的处境。法官寄语3被告要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出狱后奉公守法,贡献社会。

法官判刑时指本地及国际社会近年对公众安全愈趋关注,判刑必须反映控罪严重性,不论被告是蒐集制造炸药的资料,抑或落手制造炸药,都须接受判罚。

指第三被告聪明 思想不成熟

陪审团裁决可见,他们不接纳陈及郑有合理辩解管有控罪所指的炸药。而陈被裁定管有可制作铝热剂的原料,法官指出涉案原料分量虽少,但已足以造成严重伤害及破坏。

量刑考虑未搜出制成品

至于彭被裁定管有可制造学名「三过氧化三丙酮」(Triacetone triperoxide, 简称TATP)的原料,法官指TATP是极为危险的爆炸品,可造成人命伤亡,及对财物造成严重破坏。彭亦曾搜寻有关TATP的资料,距离制作及使用TATP只是一步之遥。法官同时指出,量刑时会考虑彭的行为只限于搜寻资料,并未搜获任何制成品,亦没有证据显示彭企图制作TATP。

就串谋制造炸药罪,彭曾辩称是一名叫Danny Cole的男子要求他制作烟雾弹,及使用其电脑搜寻有关资料。法官指陪审团于裁决中明显拒接纳此说,认为郑与彭串谋制造烟雾弹,是为了在公众集会时使用。

【案件编号:HCCC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