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传销 骨灰罐炖佛跳墙(组图)

发布 : 2017-12-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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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公司负责人陈庆云、陈妻邹淑芬当时被带回侦讯。二审同样被逆转改判有罪。(资料照片)



庆云吸金案,46,000元骨灰罐无法转卖,有人只好拿来插花或炖佛跳墙用。(资料照片)


【明报专讯】总部设在苗栗的庆云事业公司疑涉变相经营多层次传销事业,吸引众多会员以高价,购买低成本的廉价骨灰罐,因不是为殡葬需求,有人只好拿回家插花,还有人当「聚宝盆」放在明财位,甚至有人拿来炖「佛跳墙」,检调当初依受害会员检举,认定庆云像「老鼠会」般吸收10万大军会员,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庆云被检举自2009至2014年期间招揽行销骨灰罐吸金,由公平交易委员会移请苗栗检方侦办,当时检方以违反公平交易及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等罪嫌,指挥苗栗调查站等单位同步搜索庆云事业北、中、南20处据点,并一并带回前、后任董事长陈庆云、邹淑芬夫妇与营业处长等高阶干部40馀人,查扣光碟及帐册资料。

成本2千卖4万 上线赚爆

在检调发动侦办动作前,庆云因违反公平交易法先后被裁罚7次、每次罚款100万至500万元,苗栗检调侦办期间,指向陈庆云、邹淑芬夫妇涉嫌以虚化的骨灰罐为传销商品,经营变质多层次传销事业,会员须购买1个成本仅1500到2000元,却要价46,000元的骨灰罐,才能取得经营权,非法吸金79亿多元。

10万大军会员 吸金79亿

检调当时还接获会员爆料,因骨灰罐无法转卖,有人拿回家插花、种花;有人放在家当存钱筒及置于办公室装糖果,等同当作「聚宝盆」放在明财位,更让人讶异,竟还有会员把骨灰罐内的不锈钢材质容器,拿来炖佛跳墙。对庆云会员骨灰罐用来插花、炖佛跳墙,还有庆云干部指称,会员可能有忌讳,不敢把骨灰罐拿回家,由总公司暂管等证称,台中高分院二审合议庭,因而认定购买骨灰罐的会员,显然主要是为了进组织加入会员赚奖金,并非为了殡葬使用,因此撤销一审无罪判决,改判有罪。

庆云公司,对二审判决发表声明指出,一审判决能严守罪刑法定主义及无罪推定原则,洗刷公司冤屈,但二审推翻改判,令业者无所适从,并说公司对判决深表遗憾,将与委任律师研议上诉事宜,全力捍卫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