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多处私放烟花 无人被捕(组图)

发布 : 2018-2-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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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深夜,石硖尾有人在嘉顿面包厂房对开山丘违例放烟花,历时近半分钟,区内居民远近皆见。(fb「香港突发事故报料区」短片截图)



Facebook上有声称是大年初一凌晨在蓝田区的违例私放烟花短片。(fb「香港突发事故报料区」短片截图)


【明报专讯】「今年烟花特别多。」本港由年三十晚开始,连日多处地区有人违例私放烟花,当中石硖尾区的「烟花汇演」历时半分钟,街坊纷纷报警,幸未有酿成受伤或火警,暂亦无人被捕。

石硖尾区放半分钟 街坊报警

前晚11时许,有人在青山道58号嘉顿面包厂房对开山丘违例放烟花,历时近半分钟,其间多枚烟花不断射上5至6层楼高半空,不住发出巨响,爆出又红又绿及白色光芒,最后一枚更冲上约10层楼高位置,区内居民远近皆见;警员赶至调查时烟花已「落幕」,经兜截未发现可疑人物。区议员谭国侨表示,过往未发生过类似事情,估计有人因想增添新年假日气氛放烟花,但未有考虑安全及法律问题,暂未收到居民投诉,认为警方可提醒市民切勿擅自放烟花,并把告示放在当眼位置。

上周四(15日)年三十晚至昨日年初二凌晨,全港多处地区有人违例放烟花,包括香港仔、石硖尾、屯门、蓝田、九龙湾、马鞍山和将军澳等地区,市民纷纷拍摄片段上载社交网站;有网民留言批评「今年好多地区自己放烟花,都好危险」、「香港放烟花炮仗好危险架,D楼太密集,好容易火烛」。

拥有烟花可判囚半年

根据法例,任何人如非法制造、贮存、拥有、出售任何烟花爆竹,最高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另如未领有许可证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烟花爆竹, 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