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订始知豪宅是凶宅 华裔买家胜诉获偿(组图)

发布 : 2018-3-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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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陈尸大门外,盖布上还有血迹。(本报档案图片)



该豪宅外墙漆上新色并更改了门牌号码。(本报记者摄)



两名女子在死者伏尸处烧冥镪。(档案图片)



案发后多名华裔男女在现场协助调查。(档案图片)


【明报专讯】一名华裔买家多年前准备以逾600万元买入位于温哥华桑拿斯(Shaughnessy)一间豪宅,但在物业转手前买家才得知物业为凶宅,因而取消交易。买家其后遭业主入禀指他违反买卖合约并要求赔偿订金,买方则反告业主,指他故意隐瞒豪宅曾发生帮派枪杀案。卑诗最高法院上周五宣判买方胜诉,买家不需要赔订外,还可获原诉人赔偿4000元。

根据法庭文件,原诉人是84岁从中国广州移民到温哥华的王(Wang,译音)姓华裔老妇,在姓袁(Yuan,译音)的女儿协助下,于温哥华桑拿斯区卡地阿街(Cartier St.)3800号路段购买一豪宅,房屋登记为王妇名下,而女儿则担任她的授权人。

袁与丈夫及孩子其后搬入该房屋直至2007年11月,袁的丈夫在房屋的大门外遭人枪杀,物业成为凶宅。丈夫去世后,袁曾于2008年6月挂牌以880万元高价出售房屋,但无人问津因而收回物业,随后于2009年6月第二次挂牌,并把挂牌价降至698万元,袁与姓邵(Shao,译音)的买家最后以614万元成交并签署买卖合约,计划同年11月完成交易。

法庭文件指,袁曾向地产经纪透露房屋曾发生凶案,并询问是否有需要向买家公布,该经纪向上司了解后表示除非买方主动查问,否则毋须告知曾发生凶案。袁其后指示经纪,称若有客户询问她卖楼的原因,可以回答是因为女儿即将要搬到西温的学校就读。邵作供时表示曾问及业主搬家原因,并指袁的经纪当时回答是因为业主的女儿要迁校,强调对方从没有提及凶案的事。

法庭文件指出,签约后不久,邵从朋友口中得知豪宅曾发生凶案,死者更涉嫌是华裔帮派大圈帮的头目之一,且凶杀还未破案,邵担心会对家人的安全构成威胁,邵因此认为豪宅存在「潜藏缺陷」(latent defect),而卖家则没有向买家透露这项「潜藏缺陷」,因此即时透过经纪终止买卖。另外业主王妇及她的女儿作供时均称,出售物业是因为孩子要迁校,与分别为其女婿及丈夫被杀无关,但法官却不认同,指根据王妇在庭上的供词,认为凶案是两人决定卖楼的因素之一。

与邵的交易告吹后,豪宅在大约三个月后以550万售予另一买家,袁在买卖合约上订明买方已得知物业为凶宅,她在庭上解释是为免交易再次告吹。

原诉人指控邵「挞订」并要求她赔偿30万元订金以及33.8万元的损失,而邵则反告对方以隐瞒手法诱导她买入物业。法官最后判处原诉人败诉,指她在事件中作欺诈性的不实陈述,导致邵在错误资讯下签订买卖合约,又指若她早知道豪宅门外曾有帮派分子被杀,是不会决定购买该房屋的。

法官又指虽然袁为了女儿迁校而搬家是事实,但该陈述并不完整,指出这只是她卖楼的部分原因,指丈夫被杀也是原因之一,但她却选择隐瞒买方。因此,法官裁定邵毋须缴付订金,更可向原诉人索偿逾4000元的律师费赔偿,而原诉人的入禀要求则全部被驳回。

另外,法庭文件亦指出袁与邵的交易告吹后,袁于2009年年底在香港被当地警方拘捕,控以两项洗黑钱罪成,2011年10月被判入狱直至2015年才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