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宿舍认欺诈 前警员判100小时社服令

发布 : 2018-3-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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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前警务人员遭前妻揭发离婚后继续住在纪律部队已婚人员宿舍达5年,前警员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昨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称,控罪属严重罪行,孩瑲前警员的证据很充分,「相信你都冇咩其他(认罪以外)选择」。

官指服务多年「无功都有劳」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锺志坚(44岁)因婚姻状况改变才犯案,非一早有预谋、有歪念犯案,否则案情将更严重。裁判官续指被告在警队服务多年,「无功都有劳」,呈上的求情信中亦有数封来自其旧同僚,内容正面,考虑他认罪、有悔意,又称会分期偿还欠警务处约59.2万元租金,报告显示他适合履行社会服务令,决定判处被告1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被告婚后住在顺利纪律部队已婚人员宿舍。他在2011年6月与妻子离婚,但没有按规定在婚姻状况改变后30日内通知当局,至2016年6月再度核实资料时亦没有申报其已离婚一事。至2016年11月,一名声称是其「前配偶」的女子,向警方发告密信,指被告离婚后仍继续住在该已婚人员宿舍,而当时被告已请辞,即将离职。

【案件编号:ESCC23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