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涉奸13岁童未被起诉 警:男不知女年纪 算是约炮

发布 : 2018-5-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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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湖南益阳市安化县一29岁男子与13岁智障的女童在宾馆性交,事后女童家人报警,称女童被强奸。传媒指警方以双方属「约炮」(相约发生性行为),决定不立案。事件引起市民和媒体争议,公安局昨日在微博发文称,决定成立复查工作小组跟进事件。

「北京时间」报道,13岁有智力障碍的女童芬芬4月27日被29岁男子李某带到宾馆性交,芬芬家人事后报警。城南派出所在4月28日表示,芬芬是与他人在宾馆「开房」,翌日又叫芬芬父亲到派出所签文件,文件上写明李某「无犯罪事实」,虽然芬芬父亲没有签署文件,但警方在5月2日释放李某。

「北京时间」电话访问安化县公安局文姓法制办主任,对方表示,与14岁女童性交,就算当事人愿意,亦算是强奸幼女,但「我们调查的情况是李某不知道她未满14岁,女孩又不告诉他,而且女孩长得比较成熟。通俗一点说,就是约炮」。城南派出所表示,法制办未有立案,因此只好放人,但会继续追查。

事件引起网民争议,有人认为不论如何,与未满14岁女童发生性行为就是违法,并质疑警方「拿了人好处」。亦有网民认同警方做法,因为李某不知道芬芬已经14岁,又反问批评者是「是你的解释起作用,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起作用?」

益阳市公安局昨晚深夜在微博发文指,有部分网络媒体报导称益阳安化一幼女被性侵警方调查后不予立案,市公安局得悉后已牵头,刑侦、督察等相关警种参加的复查工作小组,并报请省厅法制总队、益阳市检察机关派员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