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中9月互换财务税务资料 无阻中国买家在加置业避税(组图)

发布 : 2018-5-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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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联邦税务局。



有会计师指出,协议主要针对洗黑钱或走私漏税,未必能阻止中国买家在加拿大置业投资后再逃税的行为。(明报图片)


【明报专讯】全球逾百个行政区已参加了「共同汇报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协议,并陆续付诸实行。当中加拿大及中国两地由今年9月开始,便可互相交换财务及税务资料,打击避税及漏税。有会计师指出,协议主要针对洗黑钱或走私漏税,未必能阻止中国买家在加拿大置业投资后再逃税的行为。

根据协议,参与成员可互通非居民在当地开设的银行帐户资料。假设有持中国护照者在加拿大银行开设户口,中国便有权要求加国大银行提供这人的户口活动资料,如所有交易、结馀等。

特许会计师梁万邦表示,中国政府鼓励国民在海外投资、购买外国公司,目的是借此将外国技术引入中国,但就限制国民购买海外的人寿、金融产品或房地产;况且,中国一向有外汇管制。但「共同汇报标准」协议只有助遏止国民购买海外的人寿或金融产品,对在海外购买房地产的阻吓作用不大。

他举例,如中国买家有子女在加拿大读书,他们以居留身分在本地银行开户口,中国买家如要在本国置业,只要将钱存入子女在加国的户口,又或中国买家直接将钱存入加拿大代表律师的信托户口,并由律师跟进一切买卖事宜,便可避过耳目。

另一名资深特许会计师王俞帼英亦表示,「共同汇报标准」协议与中国买家在加拿大购买物业并避税没有关系。

不过,她补充,即使海外买家不必在加拿大银行开设户口,亦可调动资金到加国置业,但本地田土厅总有物业持有人的名字,故中国政府要追究,亦自有方法。中、加协议正式推行后,估计中方亦可以此工具追踪潜逃加拿大的中国经济罪犯。

「共同汇报标准」」协议的计划由国际经贸组织OECD推行,目的是要各参与成员共同成立一个财务资料库。协议于去年7月签订,待各成员的国家电脑系统成熟并合乎要求,才正式落实执行。其中加、中两地互相交换资料的工作将于今年9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