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待应不戴胸围上班被裁 餐厅强制女员工穿内衣遭投诉(图)

发布 : 2018-6-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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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尔指称拒绝签署前雇主的衣著规定便失去工作。(Global BC)


【明报专讯】卑诗省奥肯那根女子原本在奥索幼斯(Osoyoos)一餐厅任职侍应,但她指称不愿签一份上班衣著规定后便失去工作,规定中包括要女职工在制服上衣下必须穿上背心或胸围,她并投诉侵犯人权。

25岁谢尔(Christsina Schell)接受电视台Global BC表示,她在约3周前开始在奥索幼斯高尔夫球会的餐厅Greenside Grill工作,而她碍于健康理由已3年没有戴胸围,但却惹来一些顾客的投诉。

她称,在球会部分会员之间,曾对于她内衣的选择作出个人攻击,并且闹至管理层。后来,管理层便尝试要员工遵守衣著规定。她指称高尔夫球会的总经理要求所有员工签一份衣著规定协议书,其中一条文写道:「女性必须在制服衫内穿上背心或戴胸围。」

谢尔续指,她当时拒绝签署,而「对方便说,『若果你不签,我便不可继续下去。」我便问,你是什么意思,你不打算改(协议)?他回答不改。」结果她便失去该份工作。

她批评那是一份性别歧视性的协议,「我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强行规定另一人的(穿什么)内衣问题」,她觉得自己被迫失去工作。

报道指,总经理拒绝接受采访,指不可谈论机密的员工事宜。

在基隆那执业的雇佣条例律师布朗(David Brown)指出,在卑诗人权法下,针对性别的衣著规定已可被视为歧视,「一雇主能否强制规定一女性可以穿什么内衣,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而(雇主)却没有对男性可穿的说些什么,这样会否对某人造成不利的影响?」

他续指,未曾见过一个卑诗人权审裁处(BC Human Rights Tribunal)的裁决与胸围衣著规定有关,但那可作为投诉的理据。他称,若果该政策被裁定属歧视,下一条问题是该雇主是否真的有职位上的需要强制某职员执行,但他质疑那需要是什么。

谢尔说,她投诉的原因是她认为这是一宗不对,但偏偏发生了的事,她不要求复职,只想引起公众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