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创办人秦永敏(图)

发布 : 2018-7-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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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异见人士、多次被捕系狱的秦永敏,昨日再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迄今累计刑期达35年。图为秦永敏(前)昨在湖北武汉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现场。(中新社)


【明报专讯】内地著名异见人士、民间组织「中国人权观察」创办人秦永敏,昨日被湖北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裁定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下月将满65岁的秦永敏多次被捕及系狱,迄今累计获刑35年,如果服满刑期,要到78岁才能离开囚笼。

曾声援刘晓波李旺阳

中新社报道,因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武汉中院5月11日、12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指出,曾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的秦永敏2010年出狱后,出于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继续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透过撰写文章、出版书籍以及利用互联网、境外媒体等方式,宣扬其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提出相关的目标、策略、方法。

法庭称,秦永敏物色组织成员、草拟组织章程、确立组织结构,成立以其为首的非法组织,并透过收取会费、发动捐款、接受资助等方式募集经费,用于开展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法庭裁定,秦永敏以颠覆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制度为目的,成立非法组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系首要分子,且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新社报道,秦永敏的代表律师未有任何回应。秦曾撰文声援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民运人士李旺阳和陈光诚等,2015年1月被武汉当局以「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为由行政拘留,2016年6月才被正式起诉,案件原定去年12月开审却延期至今,未审已被关押3年半。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发表声明指,秦永敏无罪,武汉中院应即刻将其释放,并敬告武汉中院,莫要曲解和侮辱现行宪法、莫要忘记中共建政前的建国主张和历史承诺、莫要无视法治中国的滚滚历史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