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偷拍裸男重囚 韩男偷拍裸女罚款(图)

发布 : 2018-8-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姓安的女模特儿(蒙面者)因偷拍及散播男同事裸照,昨被判囚10个月。图为她5月12日到警署接受调查。(网上图片)


韩国法官以无法弥补受害人创伤为由,昨天罕有重判一名偷拍裸男的女性初犯者监禁10个月,惟同日另一宗偷拍案的男性初犯者仅被判罚款。事件令社会对于执法、司法部门「宽待男性,严惩女性」双重标准的质疑升温。

男事主女被告同为人体模特儿

25岁姓安的女模特儿5月1日在首尔弘益大学人体素描课堂上,偷拍与之有龃龉男模特儿的裸照,并上载女性网络社区Womad分享。她昨晨被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法官判监10个月和勒令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根据政府资料,过往只有近9%初犯者被判监。法官说被告造成了受害人不能恢复的人格创伤,有重判必要:「被告虽有反省错误和请求原谅,但是受害者患上社会孤立感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难以再从事裸体模特儿工作。加上受害者的照片已在其他网站流传,不可能完全删除,加深了伤害。」

此前,安氏发布照片24小时后被捕、数日后受检控,已惹来舆论质疑警方针对女性的行动快过对付男性偷拍者。

昨日在釜山的另一宗裁决中,一名28岁男子因去年12月偷拍女朋友的裸照兼上载男性网络社区,仅被判罚款200万韩圜(近2300加元)。这两案并列更使人质疑司法制度性别歧视。

釜山案中的法官解释判刑时说,被告没犯罪前科,受害者亦没有二次伤害。一间律师行的代表金美爱(音译)也告诉韩联社,判刑会研究有否因散播扩大伤害、与受害者有否达成协议等因素,「安氏要是男性,也不能避过严重刑罚」。

7万人联署 控警性别歧视

青瓦台网上请愿版昨出现标题「弘大公然偷拍淫亵物判囚10个月成话吗?」的新请愿文,列举多宗近期男偷拍疑犯获轻判缓刑的案例,以显示男女不公。请愿帖张示半天,获6625人认同。另一指控警方性别歧视的网上请愿联署,则逾7万人签署支持。警方上周通缉容许发布偷拍影像的女性网站负责人,亦引起女性团体不满。

韩国近年一直在打击日益猖獗的偷拍影像问题。偷拍个案由2010年约1100宗增至去年逾6500宗。当局资料显示98%犯罪者为男性,受害者80%为女性。在野正义党昨表示,希望弘益大学偷拍受害者因裁决得到安慰,但亦指出,偷拍及散播的男性初犯者一般是缓刑或罚款,强调司法界有必要聆听女性日益高涨的声音。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