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刺杀案宣判 两女被告表面证据成立(图)

发布 : 2018-8-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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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蒂艾沙(左)与段氏香(右)在去年以VX毒剂洒金正男,使他致死。案件在星期四宣判。(美联社)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去年2月在马来西亚被人以VX神经毒剂杀害,大马法院今日(16日)裁定两名女被谋杀控罪表面证据成立。

假如两被告最终被裁定谋杀罪成可被判处死刑。

两名女被告分别为25岁印尼籍的西蒂艾莎和28岁越南籍的段氏香,她们早前声称被骗,以为参加一场电视实境节目的恶作剧,并认为这些毒剂是无害液体,故将其涂抹在金正男眼睛和脸部。控方指,两人是有预谋犯罪,并绝对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惟辩方却认为他们是被利用,而两人已因此付出沉重代价。

双方在6月完成陈辞后,法官决定延至今日宣判。控方证据若足以证明动机,聆讯会继续,两名女被告需要提出申辩,否则法官将判两人无罪释放,或改判较轻罪名。

辩方律师在法庭宣判前接受美国有线新闻网访问时,就表示对案情感乐观,相信两人可于本周内获释,不过法庭今日裁决并非如被告律师所期待。(美国有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