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案 黄浩铭上诉被拒(图)

发布 : 2018-8-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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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铭


【明报专讯】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及社民连黄浩铭等20人,2014年占旺期间没按禁制令离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黄浩铭今年初被判囚4.5个月,其后就定罪提出上诉被驳回。上诉庭昨颁下判辞,认为黄的上诉理据无重大广泛或关乎公众的重要性,再拒绝向他批出上诉至终院许可,并须向律政司付6.2万元讼费。

须向律政司付6万讼费

上诉人黄浩铭早前已服刑完毕,根据法例,即使是次被上诉庭拒批许可,他仍可直接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上诉方早前提出,刑事藐视法庭罪的特定犯罪意图到庾x??什么,以及在本案中,阻碍执达吏执行职务是否为犯罪意图,均涉及重大及广泛的公众重要性,要求上诉庭批出许可,让终院就相关事宜作出裁断。

上诉庭昨于判辞中指出,上诉方所谓的特定犯罪意图过于广泛,法庭无意就本港所有的刑事藐视控罪中的犯罪意图下定论。至于针对本案的事宜,上诉庭认同涉重大广泛重要性,惟认为上诉方仅在重复其上诉时的理据,难以说服法庭该理据有合理可争议之处,故最终拒?x??出上诉许可。

本案原审时,黄浩铭及黄之锋因积极阻碍清场行动,分别被判处监禁4.5个月及3个月;岑敖晖与其馀13人因并非积极参与者,被判处缓刑或缓刑及罚款。

【案件编号:CACV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