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blaw巴巴多斯设离岸公司(图)

发布 : 2018-9-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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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由于加拿大税务法庭最近的一项裁决,加国超级市场集团Loblaw Companies Ltd.将须入账一笔3.68亿元的税金,涉及其前巴巴多斯的子公司Glenhuron银行。

此笔每股98仙的税金将录入第三季的账目中,但Loblaw周一表示将对此一裁决上诉。税务法庭的裁决,是根据加拿大税务局对Glenhuron多个税务年度的重新评审,最远至2001年。税务局称,Glenhuron不符合加拿大法律下外国银行的定义,因而不得在加拿大享受免税待遇。

税务法庭法官米勒(Campbell Miller)在9月7日公布的124页裁决书中写道,Loblaw有关Glenhuron的账目,确实令Loblaw享受税务优惠,但Loblaw并非因避税而这样做。

Loblaw表示,对于米勒法官的意见感到欣慰。因为Loblaw并未刻意避税。Loblaw总裁戴维斯(Sarah Davis)周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官的裁决肯定了我们长期以来的说法:Glenhuron的建立是为了合法企业目的。我们也很欣慰,法庭的裁决令被核审的税金减少。」

司法部律师在4月开始的审判庭中曾辩称,Loblaw想方设法令Glenhuron看起来像一间银行,以图避税。政府律师还称,Glenhuron并不符合银行的资格,因为Glenhuron投资的都是Loblaw自己的资金。

不过米勒法官在裁决中亦表示,虽然Glenhuron是一个受监管的外国银行,但却由不迂joblaw管制的人员经营。因此,巴巴多斯这间分行的收入,应列入Loblaw的收入,做为外国应计财产收入。Loblaw周一表示,该公司对法官根据税务法中的一项技术条款,对外国收入的阐述感到失望,并会上诉。

Loblaw股价周一跌0.12%,至67.72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