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创造新罪名恐涉违宪

发布 : 2018-9-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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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民进党打算修改《国家安全法》处罚「假新闻」,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许文彬律师对此表示,法律不是万能,「不要什么都动用法律解决」,尤其是创造新的罪名,更要谨慎小心;律师叶庆元也表示,《国安法》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规定,看不懂民进党在说什么,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有明确规定,不该用抽象的标准去迫害言论自由。

许文彬指出,依《国安法》处罚假新闻,就是要对人民科以刑事责任,但《国安法》本来没有这个部分,也就是要创造新的罪名,以法理观点来看,创造新的罪名要非常小心谨慎,尤其是对人身自由的保障更要小心,这牵涉到宪法的层次,能不要尽量不要。

许文彬说,即使前阵子社会秩序维护法的修法,对于假新闻的部分牵涉到人身自由的拘束,中途都停了下来,怎么还会想到《国安法》?显然很不适当。

对于散播假新闻的问题,许文彬认为,由主管机关正式且清楚的澄清,就是破解假新闻最好的途径,由人民判断,即使要处罚,行政罚锾也已足够,且刑法中的诽谤、侮辱官署罪,都足以规范,不必无限上纲到《国安法》,他强调,不要凡事都想用法律解决,以讼止谤并非良策。

许文彬表示,他赞成网路实名制,如果不用实名难免会有乱七八糟的现象,所以就行政法社会秩序的角度来要求实名管理是个好方法,且「敢做敢当」,使用实名制管理合于情理。

叶庆元则说,《国安法》根本没有假新闻这样的规范,实在不懂民进党要做什么,且NCC也出手依「卫星广播电视法」要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未经查证的新闻重罚,但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规定不能用不明确的标准限制,所以用「公序良俗」来限制言论自由是违宪的。

他以这次大阪事件为例,从自由时报报道「中国人才能上车」开始,就是标准的假新闻,且造成外交部驻外人员身亡,明显损及国家利益,蔡英文政府要不要处罚呢?